“这样一来,我并不需要额外做什么,只需要等待一个关键时间点而已,而且我知道等风来的时间是值得的,并且以娱乐媒体的力量,只怕是很快就会查到我故意就给他们的线索。”
陆欢:“……”
尼玛!
沈浪这意思不就是想要坐享于渔翁之利吗?
按照沈浪所想,话题炒热之时,就是电影定档之期,那么因为发生在同时段,那么电影想要借助话题炒热,还真是轻而易举!
沈浪……沈浪真是狼子野心啊!
而且婷沈浪这意思还故意就给了娱乐媒体线索?
也就是说沈浪在选择曝光刘国庆和卓威新闻的时机,就已经提前埋下了伏笔?
尼玛!
到时候人家娱乐记者兴冲冲地发现,自己好不容易找到了沈浪留下的漏洞,然后利用这个漏洞,将沈浪的种种“恶行”揭发出来,而感到沾沾自喜的时候。
殊不知一切都是沈浪故意设下的陷阱,就等着他们喜滋滋地跳进去呢!
就像是如今的很多公司内部,有些个人和公司利用人们法律知识的欠缺,在订立合同时,故意设下陷阱,将定金写成“订金”,以逃避法律制裁。
而陆欢作为过来人,一直劝诫后辈,为避免损失,与他人签约合同时,一定要留点神,看准了。
尼玛!
沈浪这是故意在逗娱乐媒体玩儿啊!
到时候人家媒体们还以为自己捡了个大便宜,实际上这便宜还是人家沈浪故意施舍给他们的。
幸好人家记者并不知道这其中的蹊跷,要不然明知道自己被沈浪耍得团团转,但是却只能心甘情愿成为炮灰,估计内心相当焦灼吧。
陆欢虽然已经并在意这些世细节,但是陆欢并不喜欢成为炮灰,而且也不喜欢炮灰、
不喜欢炮灰得理由很简单,现实已经如此残忍了,如果在工作上还得不到治愈,那岂不是为人相当失败!
认真的来说就是,陆欢对事业的态度一直很矛盾。
一方面我认为求而不得的成功,也是另一种美好与纯粹,但是另一方面我又希望都能放下执念重新来过。
其实不管是怀着求不得的人孤独的生活,还是咬牙放下各自安好,都不过是不得已的抉择,陆欢最不能忍的还是蹭了蚊子血,却长念白月光。
而且炮灰是注定要去死的,但认为自己是英雄的炮灰会心甘情愿成为通往胜利的垫脚石,并感到自豪。
炮灰不怕死,就怕死了才发现自己是炮灰。
这才是最悲哀的事情!
啧啧啧!
沈浪这整人的手段,果然让人叹为观止啊!
陆欢想了想问道:
“不过这对于你电影的宣传倒还是真不错,那我就想问了,你那本推理悬疑小说据说被业界专业人士,给与相当高的评价,我印象里边你是第一次写小说吧!怎么突然就想起写推理悬疑类了呢?”
沈浪毫不在意地摊了摊手,晃了晃手中的酒瓶,似乎有些心不在焉,透过包间内的玻璃窗,沈浪好像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。
不过沈浪并没太在意,看了看正好奇地看着他的陆欢,沈浪懒懒地回答道:
“大概是因为这一类小说很烧脑吧!一开始我就想写一部悬疑类的小说,因为这样的跌宕起伏的剧情才能够吸引读者,而且拍成电影也比较有价值性!”
陆欢点了点了头,沈浪的这套说辞倒是很符合沈浪一贯的作风。
果然沈浪不出手则已,出手惊人啊!
高手该经常保持轻仓,不出手则已,一出手一剑封喉。
就像是华夏武术博大精深,不出手则已,一出手必然不让对方有还手之力,生死之搏,岂容赛场儿戏!
延至今日,若无自卫之必要,岂能轻易出手。
一定要直击要害,绝不留后患。如今只觉得锥心刺骨的痛席卷而来,将一颗已经麻木的心,彻底坠入深渊。
这时候两人已经聊得相当愉快,陆欢略有醉意,于是打电话找来了代驾,沈浪也喝了不少酒,但是眼中依旧清明一片。
两人走出酒吧包间,沈浪见陆欢神情有些恍惚,出于担心沈浪一边和陆欢链条,一边将陆欢送上了车,两人挥手致意后,看着陆欢的代驾车离去,沈浪这才安心准备离去。
而就在沈浪打电话准备叫司机来接他的时候,沈浪竟然在酒吧外的一个小巷子里,看到一个歪歪斜斜地身影,正扶着墙一个人走着。
并且时而有要倒地不起的征兆,而且这很明显是个女人,即便是走出包间夜色朦胧,但沈浪还是看得一清二楚。
更要命的是,这个女人穿得相当清凉。
白色露肩上衣,乌黑乌黑的秀发垂落在锁骨的位置,香肩微露,傲人的事业线呼之欲出。
黑色低腰热裤,裤脚细细条条的流苏随着走动的步伐,随风飘动愈发衬得大~腿的纤细。
上衣和低腰热裤露出雪白的纤腰,盈盈一握,煞是勾人。
沈浪眯了眯眼,这女人有点眼熟啊!
沈浪抱着手臂好整以暇地看着这个神智不清的女人,而这个女人正趔趔趄趄地从巷尾走到了巷口。
终于在走到巷口的时候,女人状似无力地转向酒吧的方向看了看,就在这一瞬间,袅袅微风掠过女人脸颊,缕缕青丝被吹散在耳后。
借着明亮的灯光,沈浪终于看清楚了女人的模样。
呵!
有趣了。
竟然是她!
沈浪露出一个不易察觉的笑容,此时正是华灯初上,夜生活正好开始的时候,酒吧外的街头在霓虹灯的照耀下,显得有些晦涩不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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